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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信息网北京12月15日电(任佳晖)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网站获悉,日前,中国共产党中央决定巴特勒同志不再兼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陈小江同志担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

陈小江简历

陈小江,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浙江龙游人,1984年8月就职,1983年1月入党,武汉水利电力学院电力工程系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编辑。

1980.09—1984.08武汉水利电力学院电力工程系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学习

1984.08—1986.12中国电力新闻社编辑

1986.12—1989.08中国水利电力新闻社电力室编辑,副主任,总编室副主任

1989.08—1993.08中国水利新闻社总编辑室主任

1993.08—1995.05中国水利新闻社总编辑(副局长级别)(期间: 1993.11—1994.01水利部第一期青干班学习)

1995.05—1996.04中国水利新闻社长兼总编辑

1996.04—1998.09中国水利新闻社社长、党委书记

1998.09—2000.03水利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中国水利新闻社社长、党委书记

2000.03—2008.03水利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期间: 2001.11—2004.03甘肃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2003.02兼〉)

2008.03—2009.01水利部办公厅主任

2009.01—2011.03水利部党组成员兼办公厅主任

2011.03—.07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期间:.03—.06中央党校省级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级研修班学习)

. 07—.04中央纪委推进部部长(副部长级)

. 04—.04辽宁省委常务委员会、省纪委书记

. 04—.10监察部副部长

. 10—.03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副部长

. 03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常务委员、副书记。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热点:陈小江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图/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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