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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起欺诈案件的一审刑事判决进入了富达俊的视野。根据判决书,现代汽车技术R&D中心的一名技术人员连续六年谎称自己是中信证券的员工或中信集团的中层领导,并诈骗了四人共17万余元。

谁会想到呢?“中信证券(600030)”已经成为犯罪分子作弊的工具。12月2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起欺诈案件的一审刑事判决进入了富达俊的视野。根据判决书,现代汽车技术R&D中心的一名技术人员连续六年谎称自己是中信证券的员工或中信集团的中层领导,并诈骗了四人共17万余元。

汽车技术人员谎称中信证券员工作弊6年

本案的主人公是柴中伟,一位受过大学教育的现代汽车技术研发中心的技术员。公诉人指控,从2012年上半年至事发时,柴中伟谎称自己是中信证券公司的员工,以需要手续费、投资和财务管理为由,诈骗四名受害人17.3万元,诈骗的现金用于购买智力竞赛足球彩票和个人挥霍。

自2012年以来,该基金经理根据时间表审查了柴中伟的欺诈流程。

自2012年上半年以来,柴中伟谎称自己是中信证券公司的员工。为了帮助受害人了解投资和理财收入,他多次要求杰通过银行和微信转账给他人民币71964元。

自2017年2月起,柴中伟谎称自己是中信证券公司的员工,如果完成200万元的业绩,将获得收入的10%。他承诺将20万收入存入受害人朱的账户,并以年终分红需要服务费为由,多次要求朱通过银行卡转账和微信转账向其转账6.4034万元。

2017年11月至同年12月,柴中伟谎称自己是中信集团负责监管银行的中层领导。因其在中信银行(601998)非法获得的220万元有价证券被银行临时冻结,需要激活,多次要求受害人臧通过银行转账向其转移12601元。

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2月24日,柴中伟谎称自己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将自己非法获得的200万元人民币有价证券中的32万元转让给受害人方使用。受害人方以需要转账费用为由,多次被要求通过手机网上银行转账方式向其转账共计人民币24,727元。

2018年4月27日,柴中伟因涉嫌诈骗被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日被逮捕。

值得思考的是,柴仲伟多次成功地利用口头谎言进行欺诈。其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受害人是如何发现自己被骗的,柴的犯罪动机等信息,以及该诈骗案的判决书均没有披露。

被判三年监禁,缓刑四年

根据上述事实,被告柴中伟在审理过程中没有提出异议,经审理发现,自2012年上半年以来,被告柴中伟谎称自己是中信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以购买智力竞赛足球彩票、个人待遇、日常消费等为由,诈骗了四名受害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73,326元。

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柴中伟通过其亲属向四名受害人赔偿了全部经济损失,四名受害人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理解。

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柴中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自己是一家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以需要手续费、帮助投资理财为由,多次骗取受害人的财物。金额巨大,他的行为构成欺诈。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柴仲伟以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多次诈骗,公诉机关收取的数额应计入犯罪数额。

被告人柴中伟在被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被绳之以法,被绳之以法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他在庭审过程中主动认罪,并有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积极偿还所有赔偿,取得了受害者的谅解,或者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最后,根据被告人柴仲伟的犯罪情节和悔罪情况,法院可以宣布缓刑,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据此,根据刑法有关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自首和立功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院判决如下:

被告柴中伟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至于试用期,法院也给出了计算规则。试用期自判决确认之日起计算。被告人柴仲伟在缓刑期间应当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200万券商业务提成20万免费送人?假中信员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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