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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冤枉了12年后,我现在被无罪释放了!今天,张文忠再次刷新了屏幕!这一次不是他写给40年的信,而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无罪判决。

推荐阅读: 张文忠对央视的访问:推迟了十多年才开设新公司进入新零售领域 证券时报:张文忠的无罪判决体现了对企业家精神的保护 。经过12年的不公正,他现在被无罪释放了!今天,张文忠再次刷新了屏幕!这一次不是他写给40年的信,而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无罪判决。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宣布原审被告人张文忠诈骗、贿赂、挪用再审资金案的判决,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忠无罪。原审判决执行的罚款和追回的财产依法返还。

张文中今天刷屏!一份无罪宣判背后隐藏了什么

“虽然正义会迟到,但它永远不会缺席。晚期正义仍然是极其宝贵的。”今年3月,在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18届年会上,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忠宣读了他的《致40年》。

这是他出狱后的第一封公开信。独白感动了现场的每个人。马云、任志强、俞、、、等100多位企业家都起立向他致敬。

重审并改变张文忠的清白

今天上午10点,物美集团前董事长张文忠涉嫌诈骗、受贿、挪用资金一案将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庭开庭审理。中国审判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等。都进行了现场试验。

11点23分,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宣布撤销原判,张文忠无罪释放。同时,原审共同被告人张伟春和原审共同被告人单位吴梅集团被宣告无罪。从原审判决中追回的罚款和财产已依法返还。

综合评价如下:

(1)物美集团作为民营企业,具有申报国债技术改造项目的资格,其以诚通公司下属企业的名义申报没有引起主管部门的误解;

(2)物美集团申报的物流和信息项目不是虚构的;

(3)物美集团非法动用3190万元贴息资金,不构成欺诈。

综上所述,被告张文忠、张伟春及其辩护人提到,吴梅集团作为民营企业,有资格申请2002年国债技改贴息项目。张文忠、张伟春没有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也没有欺诈的意图,不构成欺诈。辩护理由和辩护意见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文忠、张伟春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的意见有效,本院予以采纳。

这意味着,经历了12年的不公正之后,物美的前董事长张文忠终于希望得到公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审判笔录

1

一审法院(一审法院、二审法院)认为,张文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物美集团冒充为国有企业下属企业,通过虚报项目骗取国债技术改造贴息资金,数额极大,构成诈骗罪。

再审起诉(最高法)观点:原审发现物美集团不具备申请国债技改贴息的充分依据。物美集团在申报过程中有虚假内容但没有欺诈行为,没有因虚假申报导致相关审批机关出错;物美集团将3190万元国债技改贴息资金用于偿还其他贷款,违反了专款专用的规定,但物美集团无意非法占用资金。因此,张文忠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2

一审法院认为:物美集团和张文忠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利益,构成受贿罪。

重审原告观点:物美集团是收购中国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和蔡玥集团所持泰康公司股份的主体,涉及的30万元和500万元分别是支付给赵一奎和唐靓的利益。但是,物美集团在收购股份过程中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赵一奎、唐靓没有向物美集团提供不正当协助,所以物美集团和张文忠不构成单位受贿罪。

3

一审法院认为:张文忠与他人串通,利用他人职务之便,挪用泰康公司资金用于个人营利活动,数额较大,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共犯,在追诉期限内又犯新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再审起诉人观点:张文忠、陈东升、田原合谋挪用泰康公司4000万元股票牟利,不属于单位行为。张文忠的行为构成了挪用资金罪,但它已经通过了诉讼时效,不应再被起诉。

审查张文忠案

2006年12月7日,张文忠因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被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2009年3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欺诈、贿赂和挪用资金罪判处他12年监禁。

张文忠两次减刑,并于2013年2月获释。2016年10月,张文忠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再审决定。2018年2月,最高法律举行了一次公开听证会。审判结束后,主审法官宣布休庭并宣布判决。

物美挣扎着生存了十年

物美官方网站显示,物美集团是中国最大、最早的现代流通企业之一,也是京津冀地区最大的商业零售企业。

目前,在华北、华东和西北地区有1000多家店铺,年销售额超过500亿元,资产超过500亿元,员工超过10万人。本集团的业务主要涉及零售贸易、电子商务、互联网/物联网技术、物流和运输等。其品牌包括梅莲美超市、新华百货(600785)、浙江供销、B&Q、奥西凯吴梅、蔡冲吴梅、圣溪八号、北京北世界、浙江供销等。

张文忠是物美集团的创始人。1983年毕业于南开大学数学系,后在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和斯坦福大学攻读博士和博士后。

1994年,张文忠在北京创办了物美商城,并开设了第一家超市。2003年,物美成为首家在香港上市的民营零售企业。

张文忠在今年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18届年会上表示,2006年是物美发展的最佳时机。物美是当时中国最大的民营流通企业之一,引领着中国零售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创新。

张文忠说:“错案从天而降,物美受到重创。尽管有雄厚的技术、人才、管理和运营基础,我的弟弟张斌带领吴梅团队努力支持,企业并没有倒闭,反而失去了重大的发展机遇。”

自2006年11月张文忠被带走后,物美开始了为期10个月的暂停期。在此期间,物美取消了几项既定计划,如与花旗集团签署8600万美元的新配股协议,收购江苏时代超市50%的股权等。,而计划中的天津家居世界M&A套餐也失败了。

2015年,由于业务压力急剧增加,物美直接在香港采取退市措施。根据年度报告,2012年至2015年的净利润分别为6024.59亿元、3.95亿元和2.47亿元,同比下降。

张文忠出狱后,他试图弥补失去的十年。

物美官方网站显示,5月21日,张文忠和富士康总裁郭台铭在物美总部召开工作会议。郭台铭表示,物美在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和线上线下整合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富士康愿意充分发挥其在技术、资金、人才、上下游产业链等方面的优势。,并与物美建立长期深入的合作关系。双方同意共同努力实现工商业的全面数字化。

奋斗是企业家存在的价值

张文忠案是一个“标杆”案件,企业家的地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在回答记者关于改变张文忠案判决的提问时说,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企业在创造社会财富、促进社会就业、增强综合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地方确实在一段时间内对民营企业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待遇,为民营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设置了很多门槛,导致民营企业在与国有企业的经济交流中处于弱势地位。为了谋求企业的发展,一些民营企业家不得不求助于附属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俗称“戴红帽子”,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对此,我们应该从历史和发展的角度客观现实地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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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忠在给《40年》的信中还说,“企业家存在的价值在于奋斗。一百年前,中国近代伟大的实业家张謇说:“人生于天,与草木无异。”如果留下一两个有用的事业,他们将与植物一起生活,也就是说,他们不会与植物一起腐烂。”回首前半生,我是在奋斗中度过的。"

至于归还的财产,张文忠表示,所有财产都将用于促进法治和扶贫。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促进卓越创业、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这是中央政府第一次用专门文件明确了创业的地位和价值。

观点清楚地表明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优秀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一大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不断涌现,为积累社会财富、创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综合国力做出了重要贡献。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的环境,弘扬优秀的企业家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家的作用,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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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致40年的信》的全文: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张文中今天刷屏!一份无罪宣判背后隐藏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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